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幼儿园园长欠钱不还 执行干警释法说理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8-09-19 10:12:15


    被执行人作为幼儿园园长欠钱不还,管城法院执行干警蹲守幼儿园,将其拘传至法院。最终在法院的执行震慑下,该被执行人现场偿还欠款三万元,剩余5万余元达成执行和解。

    【案情】

    2017年,郭某从河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一台,并签订《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郭某未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且一直不归还河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代郭某垫付的贷款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该汽车贸易公司遂将郭某诉至管城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郭某应支付该汽车贸易公司垫付款及违约金共计75000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义务,河南某汽车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此案后,对被执行人郭某进行了调查,发现郭某在其村开办了一所幼儿园。9月11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郭某所在的鹤壁浚县某村执行。

    当日下午,执行干警到达该村的幼儿园,发现郭某就在园内。然而当时幼儿园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园内儿童正在上课。执行干警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园内的儿童可能会受到惊吓,于是执行干警决定轮番在外蹲守以待郭某从园内出来。

    下午五点幼儿园放学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郭某从园内出来径直走入了离幼儿园不足百米的村委会,执行干警紧随其后进入村委会找到了郭某,要求郭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郭某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将郭某拘传至法院。

    当天晚上八点多,郭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地对郭某释法析理,告诉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其个人的部分权利会受到限制,而且也会影响他所负责的幼儿园的正常运营。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还与郭某的家人取得联系,通过执行干警对郭某及其家人的劝说,郭某的妻子表示愿意立即开车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直到次日凌晨一时许,郭某家人来到法院现场偿还了三万元,剩余五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