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苑文化 -> 文学小品

从“法院小白”说起的法治精神传承

  发布时间:2019-10-11 11:39:34






● 有一种精神叫师徒传承。在法院,刚入职的“法院小白”都会有老法官带着,一步一步的成长,一点一点的蜕变,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今天,我们将焦点对准师徒传承,听员额法官宋文梅讲述“老法官带新法官的故事”,从中领会一代代人民法官对法治精神的传承。

从2013年我进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工作到独立办案之前,一直担任李楠专委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李专委可以说是我初入法院教我如何办理案件的启蒙老师。

“李老师,您看这起案件,被告找不到人,发公告送达吧?”这是普通的一个工作日,来到法院上班没多久,我就带着一本卷宗敲开了时任民三庭庭长、现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楠的办公室的门。

“小宋啊,先说说案件情况。”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被告的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书记员已经向被告的地址邮寄送达了一次,结果邮件被退回了,上个星期我带着书记员去被告地址实地找了一遍,家里没人,我还问问了周围的邻居,都说已经一两年没人住了。我看这个案件咱们邮也邮了,找也找了,可以发公告了吧?”

李专委一边听我的汇报,一边仔细看了看卷宗。

“小宋啊,前期的送达工作做的还不错,也挺仔细,可是你留意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没有,被告可是一直在郑州工作,说明他在郑州有住处,你和书记员去了被告的户籍地没有找到人,有没有想过在郑州找找人?”

“我问过原告了,他不知道被告在郑州的住处,被告的电话也一直关机,这让咱们怎么找啊。”

“办法都是想出来的。虽然咱们一纸公告发出去很容易,但是对于被告来说,他也是一方当事人,法律也赋予了他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诉讼主体地位上来说,他和原告是平等的,咱们作为办案的法官,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只有在穷尽一切办法都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才可以向被告发公告送达。”

“李老师,那你说这个案件下一步要怎么送达,我是没招了。”

李专委笑了笑,“带上案卷材料和工作证,再开两张介绍信,跟我走吧。”

一个小时之后,李专委带着我来到了航海路上的一栋写字楼,我看着这栋写字楼的名字,恍然大悟,被告工作的公司可不就在这栋写字楼里。

李专委带着我找到了写字楼的物业,并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一间办公室,可是办公室上挂的牌子已经不是被告所在的公司了。经过询问才得知,被告所在的公司在三个月之前就已经退租了。

刚刚燃起希望,就是一盆凉水,我的情绪有些低落。李专委看出我情绪不高,对我说:“别灰心,咱们再去下一个地方。”

“还有办法?”

“办法都是人想的,只要肯下功夫动脑子,办法总会有的。既然被告之前在这里工作,那么他很大可能会在这附近买房或者租房,咱们现在就去辖区派出所查查。”

我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却在嘀咕,“这不就是大海捞针吗”。

可没过多久,这根针还真被捞到了。在辖区派出所还真查到了被告的信息,被告的户籍虽然还在原籍,但是他在附近的一个小区租房居住,而且还办理了居住证。

我捧着被告的租房地址,如获至宝,当时就要去上门找被告,却被李专委拦住了,“别慌,现在是上班时间,被告不一定在家,咱们下班再去,找到人的机率更大。”

下班之后,天渐渐暗了下来,李专委带着我和书记员出了门,直奔被告的租房地址。

门开了,出来的不是被告,而是一对小夫妻,对方很配合的出示了租房合同和身份证,显示小夫妻与被告没有关系,这套房子是他们两个月之前租下的。

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简直落到了谷底,可不是吗,忙活了一天,却依旧没有找到被告。李专委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小宋,是不是觉得咱们这一天做了无用功?”

我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小宋,下个月你就要任命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办案了吧?你们这一批都是高学历,基本功扎实,专业水平理论水平也高,可是你想过没,为什么你现在还觉得自己不能独当一面?”

“是办案经验不够?”

“办案经验是一方面,可是更加重要的是心态。就拿今天的案件来说吧,根据你前期的送达情况,如果直接发公告,从程序上来说没有毛病,对你来说也完成了送达任务,可以开庭、判决了,但是这样却没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天我们穷尽一切办法来寻找被告的过程,也是发现案件事实的过程,如果可以找到被告本人,那么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肯定是有帮助的,而且还可以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你还记不记得,上个月,咱们有一个案件就是给被告送达的过程中做通了被告的工作,达成了调解协议。退一步说,即使无法调解,一旦原告胜诉,能够找到被告也可以为日后的履行打下基础,这样才是真正维护了原告的利益。”

李专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宋啊,一定要记得,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对于咱们来说,可不仅仅是在系统里点了结案,这个案件就结束了,只有帮助当事人实际化解了矛盾,才是真正的结案。只要你有了这样的心态,你就会自觉的为如何办案件下功夫、想办法,只要功夫下够了,办法想到了,无论大案小案,都能解决好。”

上面讲述的这件事只是我和李专委日常工作中一件十分普通的小事,但是李专委常说,审判工作无小事,在咱们眼中的小事,都是当事人眼中的大事。在李专委身边学习的两年,我其实很少听到李专委对我的说教,但是李专委却用他的实际行动为我上了无数堂生动的教学课。

遇事多动脑,少说多做,把帮助当事人实际化解矛盾作为办结案件的唯一标准,这些大概就是李专委作为一名老法官向我传达的办案理念。

今年是我进入法院工作的第十年,也是独立办案的第五年,在审判工作中,我也遇到了无数的“小事”,每次当我想偷偷懒时,我就会想起李专委带我寻找被告的那一天,会想起李专委那天对我说的话,会想想如果是李专委他会怎么做,渐渐的,事情没有少,可是办起案件来却越来越顺畅。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在以后的审判生涯中我也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小事”,可是我却有了应对的底气,这底气不仅来源于办案的积累,更多是来源于内心对于法治理念的继承和法治精神的确信。

也许再过几年,我身边也会有人拿着卷宗问我“宋老师,这件事该怎么办?”那时,我能做的,就是将我从老法官那里承继的法治精神继续传承下去,一代一代发扬光大。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