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管城法院决定从8月1日至9月30日,利用周末时间开展“仲夏清财”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提高涉财产案件执行效率,及时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
8月15日上午8点30分,管城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执行局楼下集合完毕,随着“出发”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个个严阵以待,整装出发,第三次“仲夏清财”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开始。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释法明理 案外人配合腾房
在原告肖某与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肖某购买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一套,购买之后被告却迟迟未把房屋过户给原告肖某,肖某多次催促无果,遂将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买此房产的房款63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希望其配合执行,被执行公司却不以为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上午10时,执行干警来到肖某购买被执行公司名下的房产处,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然而到了现场,却发现此房屋已被出租,门锁也已被更换。据了解,换锁的人为案外人黄某,因黄某与被执行公司之间也存在债务纠纷问题,所以被执行公司曾口头承诺说把房屋的使用权交给黄某使用,且没有受法律保护的生效合同。执行干警了解此情况后,立即联系案外人黄某并向其说明案件情况。
黄某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黄某同意配合执行工作,并对租户进行遣散。
目前该房屋已被强制腾房,下一步将按照司法拍卖程序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据介绍,针对“仲夏清财”专项执行活动,管城法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提前掌握房屋状态,制定执行预案,明确目标任务,本着切实有效提升财产处置效率、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的工作目标,做足准备工作,保障此次执行活动有序、规范、高效、文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