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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管城法院依法受理一起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06 1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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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规范企业退出市场行为,维护企业各方主体利益平衡,近日,管城法院依法对闫某申请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进行立案审查。这是管城法院今年以来受理的第一起强制清算案件。

管城法院查明: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经郑州市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闫某,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股东为闫某、李某和董某。2020年1月3日,闫某向管城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解散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城法院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判决,判决解散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判决生效后,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股东之间矛盾重重,不能自行清算。4月6日,申请人闫某以股东之间无法协商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请求法院对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承办法官为全面了解该公司的状况,通知申请人、各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后,依法召开听证会。经听证,该公司符合强制清算条件,管城法院遂依法作出受理闫某对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裁定。  

近年来,管城法院狠抓审判主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帮助企业重整新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管城法院将以此次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工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推动管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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