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和解一个多月了,被执行人都会按时将欠款支付给我。这要感谢执行法官的辛苦努力。”7月30日上午,申请人白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官帮助解决了纠纷。
去年2月份,李某向白某借款5万元,李某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女儿方某在该《借条》担保人处签字按手印。借款发生后,李某陆续偿还了8200元,剩余41800元未还。今年5月份,白某将李某、方某起诉到管城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白某借款41800元,方某对李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白某遂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管城法院依法向李某、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网络查控了李某、方某的财产、房产、车辆等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6月7日,根据申请人白某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李某正在其经营的热干面店内。接到执行线索后,管城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大队中队长白文才带队立即赶往其热干面店,并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其正在店里忙活着热干面的生意。因被执行人李某仍称没钱还款,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到了管城法院执行局。
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告知李某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眼看法院来真的,李某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开始和申请人商议还款事宜。
“我开的热干面店每天都有营业收入,可以用来还款。”最终,申请人白某和被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本案执行款本金加利息43348.72元,执行费534元,被执行人李某于6月7日支付申请人白某2000元,剩余40348.72元于6月7日起,李某每日支付申请人300元至白某银行账户,直至钱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解决。(文/徐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