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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形势下法警队伍内涵式 发展的基本途径

  发布时间:2014-06-09 09:08:3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处于转型期与矛盾高发期,法院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司法警察部门是法院内部惟一具有武装力量的部门,承担着刑事庭审保障、协助强制执行、机关安全保卫等重要职责。在新形势下法警队伍的发展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法警自身的内涵式发展才能顺利解决。

    一、法警队伍内涵式发展的基本概念

    内涵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基本途径在于真正依靠事物的内因来作为发展的对象,具体到法警队伍当中,就是要充分、全面的挖掘法警本身的素质和能力,系统的提升法警队伍的战斗力。只有这样,法警队伍的发展才是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才是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才能真正担当起人民法院天平卫士的重担。

    二、树立法律至上的观点是法警内涵式发展之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必须遵守本条规定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尤其在执法活动当中,要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置于法律的界限以内,不允许胡作为、乱作为。司法警察有其本身的独立性,维护的是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司法警察要更新传统观念,不应认为法警就是法院的附属,对法院本身没有任何执法权力。法警应当在本职工作之中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不应因为在法院工作就把法警的执法对象狭隘化。例如《司法警察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法警应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现实中,法警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有些是没有严格检查,严格检查的大部分也只是对诉讼当事人、律师、旁听人员进行检查,几乎没有对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和公诉人进行安全检查的。也许在人们观念中,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妥,也不会发生什么安全问题。可是如果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法警进行安全检查是不应该有例外和特殊的人存在的。这不是一个安全与否的问题,而是一个是否正确履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的问题。退一步讲,如果法警没有进行全面的、严格的安全检查,如果一旦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的就是法警的责任,因为法警没有严格履行法律的规定。上面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法警无论执行什么任务,都应该以法律作为行为之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三、职业化道路是法警内涵式发展之根

    职业和职业化有很大的不同。只要从事法警工作,都可以称自己的职业为法警,但并非所有的法警都是职业化法警,事实上,我国法警的职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法警队伍沉下心来进行职业化建设,是当今基层法院法警工作的一个难点,但也是提高法警履职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的一个根本方法。所谓职业化,主要是指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陆续开始的司法警察编队化管理,实际上就是司法警察职业化的一个重要举措。编队管理实施后,兼职司法警察大量减少,上级法院法警部门对下级法院法警部门的管理更加高效。但编队管理之后,影响基层法警队伍发展的一些固有顽疾并没有完全消失,比如授衔法警过少,聘用制法警过多,法警体能训练不足,法警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时刻困扰着我院法警队伍素质的提升。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下定决心,整体谋划,突破障碍,才能达到“拨云见日,柳暗花明”的效果。主要的做法应当包括以下几种:(一)保持法警队伍的相对稳定。法警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说法警岗位就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当把法警工作作为一个高度专业化工作,对法警进行长期的磨练和培养。把法警随意的调入法院的其他部门从事和法警不相称的工作,既影响法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损害了法警队伍的长远健康发展。(二)配备高素质的法警领导。法警领导应该由熟悉干警工作,热爱法警工作,具有一定领导能力的法警担任。警队领导应当具备以下三种素质: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法警队伍法院惟一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因此,警队领导应当选用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担任。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法警队伍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这就需要警队领导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比如熟悉法警业务工作的流程,各种警械和武器的使用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领导法警队伍。另外,有些基层法院法警队伍的领导还存在兼职现象,没有很好的起到领导法警队伍的作用。我院法警大队现有大队长一人,政委一人,副队长两人,均为专职警队领导,无其他部门领导兼职情况。(三)提高法警的招录门槛。提高法警的招录门槛就是人民法院新招录法警,除应具备普通公务员的基本素质,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之外,还应对新招录法警进行体能和心理测试,必要时还需要求招录的法警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比如具备驾驶能力、警械使用能力,普通话水平及相关工作经验。在201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中,我院率先在基层法院中拿出两个政法编制名额招聘了两名法警。新招录的两名法警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并通过了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环节,在进入法警部门工作之后表现出了很高的综合素质,为我院法警大队注入了新的活力。(四)加强对在职法警的培训。现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型的警用装备不断涌现,各种现代化的办公用品不断产生,甚至各种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各级法警部门要注意对法警进行不间断的培训,使法警掌握各种新装备、新知识。我院法警大队购置了数码照相机、DV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装备,并对警队全体法警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警队干警熟练掌握了装备的运用,提高了履职能力。(五)解决法警的待遇问题。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从优待警”的政策,落实法警应当享受的各项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高法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使法警没有后顾之忧,积极主动的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我院法警大队现有正式干警17人,授衔法警6人,占法警总数的35%;副科级以上干警3人,占警队干警总数的17%,远低于副科级以上干警占全院干警36%的比例。法警部门干警授衔比例较低,职级解决过少,升职途径狭窄,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这种现象造成警队干警安于现状,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警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科学高效的警务运行是法警内涵式发展之本

    新形势下我院法警大队以全力保障审判安全为工作目标,以科学高效的警务运行为抓手,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建立干警个人绩效考评制度,把每位干警的工作量化,作为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二)建立警队工作台帐、工作日志制度,使警务工作运行科学规范,有据可查。(三)严格实行提押被告人签字制度,坚决落实“谁提押,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警务保障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四)法警机构设立警务室负责法警日常工作的部署。警务室根据每周刑事开庭表中被告人数、案情复杂程度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安排警力,对重大、疑难案件制定押解、看管、值庭等警务保障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五)严格执行被告人与司法警察1:2押解比例,女性被告人由女性司法警察押解的规定。(六)成立庭审警务保障督察小组,由警队领导对庭审警务保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法警在警容警纪、值庭、押解、看管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法警当场提出批评并予以指正,问题严重的依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工作是法警内涵式发展之门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各种网络舆情纷繁复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挑战,只有冷静应对,打开宣传之门,才能把挑战转化为机遇,达到宣传法警的目的。法警队伍应做好以下宣传工作:(一)做好自身的正面宣传工作。做好自身的正面宣传是宣传法警的实际工作,使群众感知到法警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理解支持法警工作,而不是歌功颂德,搞表面文章。我院法警大队设有信息宣传员,及时宣传法警的工作动态。2013年度,我院法警大队在《人民法院报》发表调研文章1篇;撰写的宣传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6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3篇,区级以上媒体发表10篇,警队的宣传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二)做好对谣言的澄清工作 。法警队伍作为执法部门,工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作为造谣的对象。警队负责信息宣传人员每天都会对主要网站和媒体进行舆情检测,如发现不实的谣言与污蔑将及时进行澄清,让真相公之于众,消除群众的猜疑。

    法警队伍的内涵式发展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课题。以上论述只是对法警内涵式发展的一些初步探讨,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局限和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法警的队伍的发展理念也会不断更新,只有整个社会长期的关注与支持法警队伍的内涵式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和旺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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