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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务用枪检查组莅临管城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4 16:10:04



    7月3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行装局、警务部等部门的领导组成的公务用枪检查组在省、市法院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一行9人,莅临管城法院听取枪弹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枪弹库房。

    参会领导有最高法院办公厅保密办主任李书明,最高法院行装局技术装备处调研员王彬,最高法院政治部警务部警训处正科级干部高晓丹,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省法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孟相军,省法院法警总队警务室主任陈炜,郑州中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刘祖一,郑州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任学军,郑州中院法警支队警务科科长韩震华,管城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及法警大队的相关负责同志。会上,管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凯歌做了法警大队枪弹管理情况的汇报,介绍了法警大队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以及日常枪支管理的基本措施。

    会后,最高法院检查组在省、市法院领导的陪同下对管城法院枪弹库房、羁押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枪弹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查看了枪弹使用、维护、保养登记台帐。检查组对法警大队的枪弹管理规范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管城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法警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购置了12座中型羁押车辆,改造了羁押场所,对羁押室墙面进行了软包,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对枪弹库房进行了升级改造,加装了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报警装置与监控设备。在严格落实枪弹管理制度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按照上级法院“三铁一器”的标准进行枪弹管理,分别设置专用枪库和弹药库,实行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管理。(二)枪支的配发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规定执行,封存超标枪支。(三)定期对法警进行枪械知识、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内容的专项培训。(四)领用枪支须经院长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任务执行完毕后及时收回并登记。(五)枪弹库房有干警24小时值班,枪弹库安装有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110联网,安装有监控设备对库内情况进行监控。

    管城法院法警大队在确保枪弹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加强警务能力建设,为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去年被省高院授予“星级警队”,在全市基层法院法警工作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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