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科同志200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9月参加区招干考试分配到我院,先后在我院政治处、行政庭、研究室工作,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五级法官。
该同志是一位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都比较优秀的年轻同志。在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大以来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讲话,坚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开拓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该同志勤于学习,肯于钻研,不断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2009年7月从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在实践上虚心向资深法官请教,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积累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不断丰富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水平。
无论在哪个部门,该同志都坚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遵守审判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端正司法态度。在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强化大局意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为和谐社会建设奉献自己应尽之力。在研究室担任助理审判员期间,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新闻稿件和信息,累计在《公民与法》、《大河报》、《青年导报》等载体上发表省级以上调研文章和新闻稿件60余篇,编发信息、简报300余条,其中被最高法院采用2条,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采用20余条,市中院采用近90条,连续4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网络宣传先进个人、案例和裁判文书编报先进个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
工作生活中,该同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正执法、淡薄名利、严守节操,做到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牢记“五个严禁”,廉洁清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