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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首创《道路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要素表》让案件调解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6-05-26 18:56:39



   “效率很高,速度很快,使用表格化赔偿标准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很实用,对我们也很方便。”参与今日案件调解的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说。5月26日上午,郑州管城区法院将原告和保险公司请到法院,划出赔偿适用法律参照标准,仅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调解了七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对赔偿数额全部达成一致。这在河南,管城法院引入表格化要素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系首创。

    26日上午九点半,陇海巡回法庭副庭长刘奇开始了一天的案件审理工作,与往常不同的是,今天的调解现场一下子来了七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法务,他们当场填写了由我院独创的《道路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要素表》,表中罗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13项损失项目,均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容易产生的争议点。原被告双方根据法院提供的参照标准填写了各自主张的金额,法官梳理出根据双方的分歧点并参照相关证据寻找切入点,因势利导化解矛盾,对赔偿数额全部达成一致。一上午调成七起案件,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

   随后,管城法院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判暨格式化调解”新闻发布会,就陇海法庭专业化审判和创造性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要素表》做了专题发布。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生介绍道:“此次制定的《要素表》充分发挥了我院专业化审判的优势,考虑到交通事故类案件“已调为主,调判结合,当判则判”的特点,以表格的形式统一了赔偿标准,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由于适用法律不同产生分歧;由原被告双方填写主张金额,有助于法官梳理争议点,保证了调解过程的公开、透明;集中通知同一保险公司或几家保险公司在同一天集中调解,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节约了审判资源。为了保证《要素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在制定的过程中陇海法庭还专门邀请了法学专家、保险公司法务代表和律师从学理上和司法实务上积极献言献策,不断完善《要素表》。

责任编辑: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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