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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疯狂作案102起 “大盗王”被公诉

发布时间:2009-06-18 08:57:56


    半年内盗窃他人车牌102个,作案后留下电话号码,然后让车主再卖回,涉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王红占被公诉,5月4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从2008年3月至8月底,竟半年时间被告人王红占疯狂案102起。每次盗窃他人车牌后葳至别处,并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片。之后,王红占以给其汇钱后就告诉失主车牌葳匿的地方为由,要求丢失车牌的车主往其银行账户上汇50元至600元不等的钱款或给其手机充活费,王红占查到钱款到账后告诉失主车牌的葳匿位置。王红占以同样手段作案102起,涉案金额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红占盗窃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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