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更难的是案断了,难执行。近日,管城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就遇上了这样一个难题。面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因为扶养费的纠纷闹到法院,现进入执行程序,可让执行干警为难的是一方面被执行人年过八十,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由于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如何做通双方的工作,打开心结,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院判决考验着执行干警的司法智慧。
9月28日下午,在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张延恒的带领下,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刘大爷的家中,刘大爷见到申请执行人刘老太太和执行干警,情绪十分激动,直向干警诉说刘老太太的种种不是。原来两位老人于1992年5月19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多年来,老两口因感情不合,经常吵闹,后分居,刘大爷退休后靠每月1800多元退休金生活,刘老太太因没有工作,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刘老太太于2012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大爷每月支付扶养费人民币800元。此次执行是根据刘老太太的执行申请,要求刘大爷支付2016年5月和6月两个月的扶养费共计1600元。
“她都不关心我,不给我做饭,也不给我洗衣服。”刘大爷反复向执行人员抱怨。说起刘大爷刘老太太也是一肚子火,埋怨老大爷的种种不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执行干警见此情形决定采取“背对背”劝解的方式缓解双方紧张的气氛。一方面,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向刘老大爷说明老两口仍是夫妻,互相负有扶养义务,尤其是老太太经济拮据,生活困难,要给予老太太生活上的经济支持。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要及时履行,不能意气用事拒绝履行,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面对刘老太太,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刘老太太在生活上多关心老大爷,不要让争吵吵散了亲情。周围的邻居也纷纷劝解两位老人。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刘老大爷最终同意支付老太太两个月的扶养费,执行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