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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手机号中奖骗局 犯诈骗罪被刑罚

  发布时间:2009-07-18 08:43:43


    “因为我用电话中奖的方法诈骗别人钱了。”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黄强(化名)被法官问及因何事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这样回答。今年3月,黄强和妻子苏梅(化名)以“电话中奖”为名目设立骗局从山东一桑女士处骗得31000元,7月16日,二人因犯诈骗罪被管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黄强与苏美是福建人,一直在老家做茶叶生意,后来听说有乡亲用电话中奖的方法骗钱来钱很快,就在当地买了一些设备来到郑州“赚钱”以避免在老家熟人面前不方便。二月中旬夫妻二人到达郑州后,便用买来的未接电话发射器连接百余部手机向全国除河南省外各种号段的手机进行“拨打”,一旦信号接通,发射器就自动挂断,若有人拨回来,就被自动转移到语音彩铃系统。届时彩铃系统会提示说:

    “恭喜你!你在我们公司举办的全国手机抽奖活动中中了一等奖18万元,我们在郑州设有兑奖点,你可以亲自过来领奖,也可以委托我们代为领奖,如果委托我们代为领奖请把你的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号告诉我们,我们领奖后把奖金汇到你的账户上。”

    大多回拨电话又轻信自己中奖的人会因为路途遥远而选择代为领奖,于是电话这边的黄强夫妻二人便会向对方提供一个查询号码,这个号码的作用就是使对方在查询后发现自己的账户“的确”到账18万,进而在心理上彻底掉进夫妻二人的圈套。这时二人会告诉对方如果要把钱划走就需要交手续费及各种税费等,如果对方一旦汇钱过来,二人就立即将钱取走,切断任何联系。

    其实这个查询号码以及查询结果也是二人事前设置好的,如果受骗人即刻去银行查验账户,就会发现并没有多出18万,因为一旦有18万转账进来,这笔钱就已经不能再被骗子控制了,于是种种索要费用的理由都是骗子骗钱的手段。

    山东的桑女士就是受骗人之一,她先后给黄强夫妻二人汇款共计31000元,但很快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3月26日来郑报案,27日骗子夫妻即被公安机关抓捕。

    案件审理过程中,夫妻二人主动将赃款还给受害人桑女士,获得了桑女士的谅解。法院认为,黄强、苏美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但二人归案后积极退赃,获得了受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如实供述,判处二人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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