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陈志强法官已经在管城法院刑庭工作了整整十年。因为工作成绩突出,他自2013年起担任了刑庭副庭长。接触他的人都会被他的风趣幽默感染,他所在之处总有欢乐的笑声,让大家在严肃的工作的间隙可以放松紧绷的神经。
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手段,刑事审判关系到人的自由,甚至是人的生命,所以陈志强告诉我:“担任刑事案件的法官,最最重要的就是有严谨、科学的办案作风,有一种为胸前天平负责的使命感。因为一点点的差错,法官就可能会因此愧疚终身。要办好刑事案件,首先,法官要防止自己有先入为主的错误想法,不能主观臆断。其次,法官要对证据认真地审核甄别,确保认定的事实均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陈志强共审理了1400多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这是他重事实,讲证据,以严谨态度办案的结果。
在程序上,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更短,这就要求刑事法官在短时间内把工作做扎实。我向他请教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时,他严肃地说:“刑事案件更为复杂,要求法官更谨慎地对待。拿非法集资类案件来说,这类案件涉及的受害群众多,开庭时间就会特别长,连续开庭两、三天来审理一个案件是常有的事;职务犯罪等案件证据材料特别多,有时一个案件的证据材料就装了三大箱,摞起来有一米多高。刑事法官要想办好案件一定要有序地安排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我工作的时候会制定周密细致的时间表和庭审提纲。这样就能更有序、及时的完成庭审工作。刑事案件审判时间紧,任务重,我就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加点推敲案情、审核证据或者写判决。为了对得起胸前的天平,我错过了许多和家人相处的机会,甚至孩子出生的陪护假我也没能休息,没有陪在家人身边。”
说起刑事审判,多数人认为只要做到铁面无私,铁腕惩处罪犯就算是一个好法官了。但是,陈志强却不完全认同这种看法。他认为,要想达到最好的司法效果,就要做到情与法的统一。
今年,陈志强审理了这样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朱某同在一个驾校学习开车。本是同期学员的俩人却因为争抢教练车大打出手,导致被害人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王某随后被警方抓获,并被诉至管城法院。因为案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陈志强立即提审了被告人。他用平和的语气与被告人聊起了案情,询问被告人家里的情况。开始被告人还很激动,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并非全无道理,不愿意民事和解。陈志强就劝导他说:“因为排队练车这点小事就摊上了官司还面临刑事处罚,你觉得值不值得?你一个男子汉在家庭中是顶梁柱,上有80多岁的老父亲要赡养,下有1岁的孩子要抚养,你要为你一时的冲动付出代价,你的家人可怎么办?”慢慢地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亡羊补牢,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
陈志强告诉我:“被害人是个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他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等费用加重了家庭的负担。两个家庭都会因为被告人的不赔偿而受到进一步的伤害,从而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刑罚是必须的手段,但不是目的。让审判有利于改造罪犯,有利于社会安定与和谐才是我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