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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06-07 08:57:17



    2017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管城法院连续17年获此殊荣。


    牢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建院,教育为先,始终是管城法院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不断进步的法宝;围绕司法为民主线,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自2013年以来,管城法院年均办案9432件,2012年以来,24名干警荣立个人二、三等功,33名干警被表彰为省市政法系统和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紧扣郑州都市区建设和“四个管城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管城法院对特殊群体和未成年保护严织法律保护网,积极参与“四个管城建设”,为服务辖区群众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开展服务型法院和诚信法院建设;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办公办案环境。

    管城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自觉,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法院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之路,实现了法院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干警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创先争优、公正办案意识明显提高,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明显改进,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度明显提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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