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凯,现为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被评为平安管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
长期以来,任凯同志以“强素质、抓管理”为方针,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庭室干警的业务素质:为促进审判经验交流,他定期组织全庭干警听取资深法官专题讲座;为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他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业务学习;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他在全院率先实行疑难案件庭务会讨论制;为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加大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成为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精锐团队,分别于200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8年荣立集体二等功,在2008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2008年2月,全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任凯同志领导全庭干警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坚持审判质量和效率齐头并进,积极投身斗争一线。截止目前,刑事审判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217件,已经审结案204件,结案率为94%,我院刑事审判庭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成果综合排名中多次位居前列,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审判实践中,任凯同志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在严厉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挽救”为方针,努力化解社会消极因素。在审理被告人乔月林等六人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中,乔月林等六人作为八郎寨村委成员,集体受贿达12万元,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村集体的形象。为从快、从重打击此类犯罪,任凯同志依法经过认真细致的庭审、合议、审委会研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予以支持。在对同案被告人村委会会计李建民进行量刑考量时,任凯同志发现李在本案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在其多年担任村委会会计期间从未出现任何违纪行为,深受村民的拥护,并且,李家中尚有两个残疾子女长期靠其抚养,鉴于该被告人的特殊情况,为教育感化被告人,为其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任凯同志依法对其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判决,情法相融的公正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官量刑的慎重,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年来,任凯同志坚持党性原则,秉公执法、文明办案,认真遵守廉洁执法的各项纪律,自觉抵制不良习气的侵蚀,多次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