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峥,现为民二庭副庭长。2007年被评为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
陈峥同志对待工作严肃认真,无论在立案工作中还是民事审判一线均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2006年至2007年,在其担任立案庭副庭长期间,共审查立案2500余件,未出现一起错立案现象;2008年3月,陈峥同志被调整至民事审判第二庭,至今已办理民商事案件240余件,通过其耐心细致的工作,其中116件实现了调解、撤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年来,社会矛盾多发而复杂,解决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为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陈峥同志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自身言行。在办案过程中,陈峥同志以实现“官司尽快完结、矛盾尽快化解,当事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为目标,在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不急不躁,有条不紊地化解一个个纠纷。 2009年4月份,一起由上访途径转为诉讼的集团诉讼案件分到陈峥同志手里,之前该案在立案庭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原告方12人均强烈表示不同意调解,要和被告诉讼到底。面对情绪激动的12名原告,该同志动之以情,晓之以法,逐人逐案地耐心说服,经过两周的艰苦努力,最终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原被告双方通过调解,化解了矛盾,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十几年来,陈峥同志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为干警们作出了表率。2008年,在办理一起特许经营许可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一方当事人多次当面和通过短信等形式表示要送礼物,均被严辞拒绝后,该方当事人又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快件。当陈峥同志准备签收时,发现快件内容不是法律文书,而是一个美容卡时,就拒签该件让邮政人员退回,并立即对当事人给与严肃批评,维护了法官的公正形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同志坚定公平公正执法理念,树立公正为民形象,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公平裁决,较好地维护了法院和法官形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好的口碑。
在今年开展的“法官下基层、法律进社区”活动中,陈峥同志积极响应号召,坚持每周六下社区,走家串户开展法律咨询,培训社区人民调解员、帮助社区开展民事调解工作。通过她的不懈努力,有力地节省了诉讼资源,有效地保证了社区和谐稳定。2009年6月,《郑州日报》刊登了她所负责的管城区仁寿里社区的民调工作先进事迹,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