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实习生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于2018年4月3日制定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该规定从实习生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着重强调了实习生应遵守院规、院纪,以及违反规定将承担的后果。根据该规定,实习生在院实习期间,除应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严格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和审判纪律。在上班期间仪表要端正,着装要规范;不能玩手机、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实习期间严格遵守法院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纪律,不得过问案件,不得向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人员泄露审判工作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微信、微博、QQ空间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在实习期间,累计被值周通报通报两次以上的或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期间四分之一的,或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我院规章制度情况的,我院将立即取消其实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