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成了被执行人,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的申请人竟也是另一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两地法院仅用一天时间联合执结,两个案件的当事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2018年6月申请人赵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何某、张某诉至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2018年6月判决何某、张某向赵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5250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张某却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了解过案情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何某,听到被执行人何某仍在为自己不履行义务找借口,执行干警严厉的督促被执行人:“希望你尽快还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想好了,我现在就来法院还钱!”不到一小时,迫于执行压力的何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本案的申请人赵某,竟然是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成了被执行人,如果走正常程序那么何某偿还的执行款到院执行账户后,再经两个法院对接,执行款发还到尉氏县法院的申请人手中,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同尉氏县法院联合执行两个案子,将大大缩短两个案件的执结时间!”想到这,执行干警立即与尉氏县法院取得联系,跟该院核实情况后,告知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申请人赵某即将得到一笔执行款,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当即表示将尽快赶往郑州联合执行。
第二天一早,被执行人何某、申请人赵某、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及其案件申请人均来到管城法院,何某当场把五万余元欠款还给赵某,随后赵某也把该笔款项偿还给尉氏县法院案件的申请人,两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都对管城法院的执行力度竖起大拇指,两地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同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