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河南省农丰酿造厂破产清算组为河南省农丰酿造厂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16:08:49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豫0104破申1号
本院根据河南省农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河南省农丰酿造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6月30日指定河南省农丰酿造厂破产清算组为河南省农丰酿造厂管理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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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