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以来,管城法院强化政治站位,吃透改革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谋划改革措施,扎实稳妥推进。3月22日,管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全院干警已经按照新的内设机构模式运行,以此为契机,审执工作必将有新的提升。
一、政治引领,高点站位,确保内设机构改革与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管城法院坚持政治引领,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党组书记、院长田保忠高度重视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切实担起一把手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全面达成“精简机构、提升质效”的工作总目标,稳步推进改革。
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让审理者裁、由裁判者负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将审判事务、审判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相区分,按照省委编办审核批复的内设机构数量、名称设置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中层干部定岗,普通干警双向选择,高质高效的完成了部门整合、人员调整等内设机构改革系列工作。
二、党建挂帅,夯实思想根基,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支部建在庭上, 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在业务庭室设立党支部,选择德高望重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在创新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构建起了党组总负责、机关党委直接领导、支部具体落实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把党支部与业务部门在组织上紧密结合,极大地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领导力、战斗力。
思想教育同步。管城法院党组坚持“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到哪里,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哪里”,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扩大会、全体干警动员大会等形式,学习讨论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学习先进法院的成功经验,全面领会、融会贯通,做到人人都是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专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道理讲清楚、把政策说透彻,及时澄清模糊认识,保证内设机构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形成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及时向上级法院、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加强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坚持扁平化管理,确保精干力量向审执一线倾斜。
管城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打破部门界限,减少管理层级,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经过改革,内设机构由22个减少为10个,全院89.6%的力量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
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以审执业务为中心整合内设机构。遵循“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合理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机构,促进审判力量向司法办案一线倾斜。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分考虑工作实际以及干警素质、个性特点及发展前景,对员额法官、法官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定岗,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将进入员额的52名法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调配到新整合的8个业务部门。经过内设机构改革,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力量走到审判执行关键岗位,为管城法院长期发展培育了良好的干部队伍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