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法院代理当事人打官司的张律师在签收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的同时,还收到了法院制作的廉政监督卡,并在廉政监督卡专用送达回证上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一案一廉政监督卡,一卡一专用送达回证。这是管城区法院为确保案件当事人参与对案件承办法官监督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没有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案件当事人就是最好的廉政监督员。为此,管城法院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在该卡上印有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全部内容,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电子邮箱。法院要求案件承办人要将该卡发到每个当事人或代理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随时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中案件承办人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为确保廉政监督卡真正发到当事人手中,管城法院在制作了廉政监督卡的同时,还制作了发放廉政监督卡专用送达回证,要求向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不能随其他诉讼文书用同一份送达回证,法院监察室制作了专用送达回证,当事人签收廉政监督卡必须在专用送达回证上签名。法院要求每月底案件承办人要将当月送达廉政监督卡的专用送达回证集中交到监察室,以此作为考核法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制度实行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纪律监督,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形象,确保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