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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便宜买赃车 他日被警方网上追逃

  发布时间:2009-09-14 10:52:15


    今年8月10日,周口的罗强来到东大街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他去年图便宜花600块钱买赃物电动车的行为犯了法,今年外出务工一回家就听家人说“警察来啦,说你是逃犯,正网上追逃。”于是他赶紧来郑州自首,9月10日,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处罗强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1000元。

    罗强08年在郑州新郑路上开了个小饭店。一天给他家修空调的小师傅马良问老罗要不要电动车,“名牌、7成新,只要600块钱”,老罗一听动了心,小马接着说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及合格证,二人对车的来历心照不宣,老罗还是把车买了。

    饭店做到08年年底,老罗就外出务工去了,而此时,马良因其代销偷来的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抓捕。供出马良的正是他的上家,其房东路栓。路栓08年11月份因吸毒被东大街派出所抓获,为戴罪立功而供述出了整件事,他也是代销,偷车的是他一熟人。事后马良、路栓都因犯有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时警方因罗强去向不明而将他的信息上网,于是老罗成了网上在逃人员。

    周口当地警方今年曾去老罗家找他,但老罗当时还在外务工且联系不上。当老罗一回家,就听家人说:“警察来啦,说你是逃犯,正网上追逃。”老罗才知道,自己当年图便宜买赃车的事情还真被警察找上了门,自己还成了网上在逃人员,于是赶紧来到郑州自首。

法院认为,罗强因明知电动车是赃物而购买,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因其初犯,悔罪态度较好,且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判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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