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年8月12日,本院作出(2016)豫01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郑州黄金叶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系2006年由周口市华商实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共同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原法定代表人为马静,住所地为: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587号;工商登记注册机关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后经股权变更,现法定代表人为刘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2016年3月17日河南大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大昌专审字【2016】第010号郑州黄金叶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黄金叶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2,349,354.82元、负债总额为12,880,800.00元,所有者权益-531,445.18元,累计净亏损-1,531,445.18元。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6月22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国昌、赵书丹
联系地点:本院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3688288
监督电话:0371-63688161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