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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无须挑场地 路旁树下达和解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5:05



6月18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在路边大树下,通过释法明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完毕。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3日,海某先后两次向马某借款,并向马某出具借条,双方就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作出了约定。但是借款到期后,海某拒不还款,马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海某诉至管城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海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0000元。

起初,海某还按照调解协议如期履行,但到后来剩18000元时,就不再按要求履行还款义务。马某无奈之下向管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现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海某进行多次联系,但海某却声称自己在外地,无法立即返回,这就对案件执行造成了一定困难。6月18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马某的电话,得到被执行人海某已经回来的线索。原来被执行人海某系一家店铺老板,现在店铺已开始营业,被执行人就在店铺里!在接到线索之后,执行干警耐着高温立刻赶往店铺,并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海某。

在找到被执行人海某之后,执行干警随即在路边的树荫处给双方做起了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海某主动认错,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另一方面因受疫情影响,海某在收入上也确实有一定困难,申请人马某听了之后也表示理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申请人马某愿意与海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每月偿还申请人马某4500元,剩余部分每月偿还1000元,直至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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