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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记录做凭证打官司 法官教你如何做才能成为有效证据

  发布时间:2020-07-22 15:25:49


作为当下最为常用的通讯工具,微信记录越来越多地被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证据?微信证据又要如何保存、提交?

7月20日,管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团队长吕璐璐接受河南广播电台记者采访,为大家讲解微信记录作为电子证据在打官司中的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从今年5月份正式施行,微信记录被纳入到电子数据分类中,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但电子证据具有特殊性,并非随便几张微信截图就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微信主体真实性的认定。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团队长吕璐璐: “比较重要的关键性问题就是微信主体认可的问题,就是在聊天当中要确认你是不是谁谁谁。在微信的证据形式中,只要是对于主体是予以认可的话,那么微信内容的真实性,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不会发表异议的。”

吕璐璐说,微信证据分为文字记录、图片记录、语音记录、视频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当事人在提供微信证据时,一定要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而且平时一定要注意及时留存证据:“在诉讼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对于证据的采信、对于事实的认定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闭合链,要及时保留留存证据,截屏也好,制作光盘也好。”

吕璐璐提醒,手机“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一定要慎用,以免微信图片、视频等原始资料丢失。此外,微信目前新增了个人微信账单导出功能,可以直接导出个人账户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并加盖腾讯公司的电子章,方便用户自行取证。


文章出处:河南新闻广播 记者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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