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管城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书写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时代答卷。
2020年9月18日,河南日报《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力量》特刊以《以精准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服务区域发展工作纪实 》为题,对管城法院服务区域发展的工作进行了报道。

【正文如下】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更加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抓紧开展顶层设计,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更大步伐。”
一年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产权保护,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精准司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护创新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8月20日,管城回族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由鲁某、河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这批案件中的被告均销售了侵害“玉凤”商标专用权的床垫。
管城回族区法院在开庭审理这批案件时,不仅当庭拆封比对封存的床垫,还结合“玉凤”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告知被告侵害商标权的危害性。最后经法庭主持调解,6起案件的被告当庭同意调解,并赔偿原告损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企业家创新活动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激励创新。2019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对发生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中原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交由管城回族区法院管辖。
在知识产权案件新类型、疑难案件增加,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的趋势下,管城回族区法院迎难而上、主动承接、积极谋划,深入落实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要求,指派南曹人民法庭承担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工作,组建由主管副院长、庭长挂帅的两个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调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2019年,管城回族区法院妥善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12件,包括涉“张裕”“飞科”“维达”“二力”等商标侵权案。今年以来,妥善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96件。
南曹法庭到企业巡回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在开展专业化审判的同时,南曹法庭主动开展送法上门,到辖区内知名企业宇通集团就知识产权案件现场开庭、现场演示电子取证过程、组织座谈,提升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企业强化品牌观念、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管城回族区法院还积极探索结合案件类型、特点等因素,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不断强化裁判的规范引导,在提质增效上不断创新,开展示范性裁判。今年以来,妥善审理了天津某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2起、某科学出版社17起系列案件,对四川省某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诉巩义市某超市等20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福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歌迷时代练歌厅等20起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
“通过知识产权审判,不断强化司法裁判规则对类案裁判的借鉴,对公众行为的引导,对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作用,做创新创业者坚强的法律后盾,提升社会创新的活力,引领经济健康发展。”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晖说。
多元解纷增进人民幸福感获得感
6月11日,5起涉消费卡合同纠纷的案件在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调解。
2019年7月,张女士与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游泳健身中心入会协议,并向其支付入会费3980元。同年9月,该公司关闭健身中心,而张女士仍有会员费3648元未使用。与张女士有相同情况的还有多人,他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管城回族区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情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且事实清楚,诉前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于是将该案流转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进行化解。
诉前调解现场
在调解现场,管城回族区法院法官张娜、特邀调解员李军强以及消费者协会人员沙静共同进行调解。调解中,结合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期到健身中心现场勘查的情况,法官、调解员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三方,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从人品讲到诚信、从人情讲到法理,共同合力调解,努力消解双方对立情绪,释法明理,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最终促使张女士等5名消费者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幸福管城”诉源治理平台调解现场
管城回族区法院以“幸福管城”诉源治理平台为中心,通过部门对接、协同发力,构建起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管城回族区法院积极借助社会资源,联合区人社局、司法局、妇联、工商联等,积极延伸矛盾纠纷化解触角,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多元化利益诉求,将矛盾解决在家门口,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
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还体现在社会的和谐稳定上。管城回族区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司法潜能,引导纠纷在诉讼外快速解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除了联合多部门共同化解纠纷之外,管城回族区法院还聘请了2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诉前纠纷。这些调解员在法院专职坐班,就多发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开展诉前调解,为确保调解质量,管城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团队,安排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副主任为团队长,指导和协助调解员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管城回族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584件,基本实现了简单案件在诉讼前快速解决,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司法助力共建社会诚信体系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
“这500万元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6月4日,申请人李某拿到执行款后连连感谢法官帮他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预处罚通知书
让营商环境更有序,企业经营才更有公平感。管城回族区法院在执行李某申请执行李某乙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第三人某能源煤炭公司作出预处罚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协助执行,逾期未协助执行,将对该公司罚款100万元,对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日。由于预处罚措施的威慑作用,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执行款500万元转入法院账户。
“预处罚机制设置了对被执行人的‘处罚缓冲期’,有利于敦促被执行人权衡利弊,主动执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赵新河说,这是弘扬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举措,体现了执法的“刚柔相济”,既能昭示执法的威慑力,也能体现执法的温度,实现最佳执法效果。
管城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
管城法院进律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活动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还要树立虚假诉讼防范意识,及时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为企业经营架起诚信“防护网”。在执行申请人河南某钢琴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阴某提起执行异议。管城回族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阴某属于滥用执行异议权利,系虚假陈述,对其恶意阻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作出处罚1万元的罚款决定。
管城回族区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特别注重诚信导向,通过依法打击虚假诉讼,严惩失信行为,运用黑名单制度让失信人、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强化诚信诉讼、诚信营商意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更好地发挥诚信文化的引领作用,管城回族区法院还将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在执行局创建以“诚信·法治”为主题的诚信文化教育基地,用诚信文化教育人、感染人。
管城法院到宇通公司走访并进行座谈
“近年来,管城回族区法院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等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有举措、有成效。”在法院走访企业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汤玉祥代表企业家对管城回族区法院的工作做出这样的评价。
唯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才能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保忠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司法服务保障。”
文/张献玲 徐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