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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举办廉政警示教育展

  发布时间:2009-10-16 16:23:42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我院纪检组监察室收集整理一些发生在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展板,举办了廉政警示教育展,丰富教育内容。

    其中有些案例发人深省:芜湖中院的民一庭庭长陶海光做了26年法官,因收受“老乡”、“朋友”、律师等人的“节庆礼”和好处费10.8万元,以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非法所得10.8万元。法庭上陶海光痛哭不止,自叹晚节不保,悔之晚矣;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孙伟在其经手办理的七起执行案件当中,私自扣留执行款人民币914500元,供自己使用,最终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荥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通许县法院执行人员肖斌等因不当拘留案外人,受到纪律处分。

    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使干警们深受触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景禹对大家说:“看了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对待权利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要切切实实地把握好自己,不以权利谋私利。”通过警示教育,干警们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提高了抵御风险的免疫力。干警们表示要做到“慎权”、“慎初”、“慎微”、“慎欲”、“慎行”、“慎独”,要把好“节日关”,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共同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文明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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