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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闫金丽到管城法院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15 08:41:52


      

      10月14日上午,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闫金丽一行到管城法院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本次座谈邀请辖区内11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管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恺,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审委会专职委员李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会议。管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巧利主持会议。


      

      会上,庄巧利副院长首先对郑州中院长期以来对管城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各企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配合表示由衷感谢。任恺副院长简要介绍了今年以来管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随后,参会企业代表们相继发言,围绕企业经营实际就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司法保障功能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闫金丽强调: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作为司法部门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全市法院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构建走访企业常态化机制,做好邀请企业代表到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工作,多措并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精准的司法服务。针对下一步工作,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树牢廉洁司法底线,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合力营造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营商环境。二要认真梳理,加强整改。要依据企业代表发言梳理出问题难点,对于共性问题要拿出整改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把好时间节点,做到立查立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个性问题和建议性问题,要落实到各庭室以及承办法官努力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三要强化责任,树牢担当。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断改善司法作风,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对企业高质量、高标准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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