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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遭人辱 防范之心不可无

  发布时间:2009-10-19 09:35:44


    花季少女在陌生人家里休息,孤男寡女一室,男主人将其强奸。蔡群,男,30岁,因犯强奸罪,10月19日被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张虹和吴雪梅今年都是17岁,仍是学生,常结伴外出上网。今年8月10日二人逃了一上午课,在网吧玩到中午,吴雪梅要去老乡蔡群家吃饭,于是她就带着张虹来到南曹乡尚庄村。饭后,蔡群在一旁玩电脑,张吴二人则在床上聊天,后来吴雪梅有事需要外出一下,剩下了张虹与蔡群独处一室,张虹此前不认识蔡群而且又感到极其困倦就躺在床上睡了。蔡群看到张虹睡下便来到床前问张虹:“我能睡在床上吗?”张虹觉得这是蔡群家,床是蔡群的,没有理由不同意,用毛巾被包裹好自己后回答他说:“我也不能全占了。”但是,蔡群躺下后即将张虹强奸,事后还央求其不要告诉吴雪梅。

    吴雪梅回来接张虹走时感觉到出了事,二人离开蔡家后,在吴的一再追问下张才吞吞吐吐说出了原委。晚上,张在吴的一再劝说下选择了报警,警方随即控制了蔡群。

    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为,蔡群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于是酌情判处蔡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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