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出击见奇效——管城法院开展“大干六十天 提升结案率”冬季执行活动 作者:郭思楚 朱静华 发布时间:2020-11-10 10:38:57
为积极落实省高院“大干六十天,圆满完成全年审执工作任务”的讲话精神,推动审执质效的全面提升,创优营商环境,打好重点工作执行攻坚战,11月7日管城法院执行局开展“大干六十天 提升结案率”专项执行活动。
清晨6点30分,天刚蒙蒙亮,管城法院执行局已警灯闪烁,执行一大队和执行二大队的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管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炜做简短的动员讲话后,随着“出发”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掀起了新一轮的执行风暴。
高效执行 1小时顺利执结
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的被执行人师某怎么也想不到,大早上叫醒自己的不是闹铃,而是执行干警急促的敲门声。
在上某和师某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师某偿还原告上某本息共计34780元,按月偿还。协议生效后,师某履行一期后便不再履行生效义务,原告遂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师某租住在郑州管城区某小区内,并经营着一家棋牌室。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师某此时正在出租屋内,于是执行员王鹏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出发,在出租屋中找到了睡眼朦胧的师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将师某带回执行局后,师某情绪激动,告诉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有能力还款,但是咽不下这口气。执行干警经过耐心的沟通和释法明理,最终使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现金25103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此时,距离执行干警出发到案件执结仅用了一个小时。整理好卷宗后,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的向着下一个被执行地赶去……
周某与继母朱某共有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郑州市郑东新区某小区安置房的拆迁安置权由原告周某享有。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法律文书内容,无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九点,执行一大队大队长王磊、中队长白文才带领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产处,但被执行人朱某却迟迟没有现身,执行干警等待多时,被执行人朱某才出现在涉案房产处。
一见到执行干警,朱某就坐在门口开始哭泣。考虑到朱某年纪较大,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朱某进行劝解, 在干警多方努力下,朱某答应配合执行。
看见搬家公司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一件往外搬,朱某又突然情绪激动,六岁的孙子也大哭起来,一大队大队长王磊把朱某孙子抱到一旁,安慰照顾孩子一直到房屋交付完毕。经过4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人周某,该案顺利执结。
如此高效迅速的执行行动
究竟是如何成功的呢?
原来
管城法院用上了“秘密武器”
“单兵”系统
单兵系统远程指挥 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现场执行法官,被执行人是否配合腾房?是否遇到困难?”
“一切顺利!”
执行当日,庞炜副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单兵系统”远程指挥,与执行现场的执行干警随时联系,实时下达指令,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兵系统】是将具有GPS定位功能执行单兵设备,与指挥中心进行连接,实现远程集中监控、语音通话、现场指挥、无线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多媒体信息平台”。指挥中心可以通过单兵系统对执行人员的执行地点、方向等进行GPS定位监控,如果遇到突发状况,可以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制定应急方案,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强化执行威慑力,使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是管城法院第一次将单兵系统运用到执行活动中,也是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不仅做到“零距离”监控执法现场,还实现了对执行流程、执行取证、执法记录等环节全覆盖监督,有效推进公正执法和阳光司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今后管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与科技技术的融合,通过科技实现远程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使执行工作更一步提质增效。
本次执行活动重点针对小标的案件的清结,截止11月7日下午2点半,本次执行活动共计结案16件,执结10件 和解4件,腾房3套,执行到位金额383316.5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