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豫0104破9号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秀皊的申请, 于2020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郑州国尊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尊酒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经查,国尊酒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本院认为,国尊酒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郑州国尊快捷酒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国尊快捷酒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