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点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好了。自己跑了三年没要回的房子,法院一周不到就帮我过户成功!”
2018年11月16日,张女士与王某、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赵某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的房产。然而张女士付款后却因王某、赵某的其他原因导致房屋三年来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张女士私下与王某、赵某多次沟通,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选择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王某、赵某起诉至管城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赵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赵某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的房屋及该房屋配套车位过户至原告张女士名下,过户费由原告承担。然而,二被告并未如期履行义务,张女士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申琳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当事人多年来讨要房产的辛酸不易。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一方面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至被执行人,催促二人及时配合法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面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了解涉案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材料。3月15日,执行干警带领三名当事人来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将房产及配套车位过户至申请人张女士名下。案件从立案执行到房屋成功办理过户仅用了一周时间。张女士表示非常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如果早点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好了。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