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1985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2013年入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16年3月进入执行局工作至今,现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大队大队长。
李凯同志是一名满怀热血、始终坚持为民初心的执行干警。他在原则问题上不动摇,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敏感问题上不迟钝,关键时刻不缺位,紧要关头不退缩,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始终以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民权益为己任,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攻克“执行难”贡献自己力量。
他敢啃硬骨头。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在执行工作中,腾房工作任务难、压力大、变数多、责任重,很少有人愿意做这项工作,但他却在1年中和腾房组的同志们一起腾空了256套被执行房屋,肩负起了身为执行法官应尽的职责。
他敢走创新路。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一案中,他深入研判、分析案情后发现,该案件能否成功执行,以及执行的具体方式,关系到近百名农民工是否能够拿回自己的劳动报酬。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安定,他积极向局领导汇报,迅速研究对策,并大胆创新,制定了科学的执行方案,从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出发,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请示和多方协调,采用灵活机动的执行方式,使得该案件480多万执行款在一个月内执行到位,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利益。
他严格执法、刚柔并济。在执行过程中化解矛盾,用一个“实”字,讲一个“真”字,体现一个“情”字,彰显一个“诚”字。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导致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成为一个时代热点,引起社会长期关注。在执行工作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基本需求。2018年在办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时,被执行人是一个再婚的父亲,他有抚养与前妻所生的3个子女的义务与能力,但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李凯从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层面出发,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引导被执行人多顾虑孩子感受,不要因此影响孩子今后的人生。最终这位被执行人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后,积极履行了抚养费,直至今日这位父亲再也没有被申请过强制执行。
司法为民不停步,百尺竿头更竞争。这些年,因为工作原因,李凯缺少了很多对家人的陪伴,他非常感激家人们对他工作的支持和包容。他说,作为执行法官,既然选择这份职业,就要对得起胸前那枚法徽,如果一定要有所舍弃,那么宁可舍小家为大家,努力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