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封被告写来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1-04-01 09:22:51
2021年3月30日,管城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被告手写的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王朕法官团队的感谢,表达了对法官公正高效的理解和认可,以及对法官的信赖和赞许。
去年6月,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房产一套出售给被告邓某伟。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首付款27万元并约定剩余房款83万元被告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2020年7月,原告将房产过户到被告名下。在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过程中,34岁的被告突发严重疾病脑梗死,致使按揭贷款无法进行,剩余房款无法支付。2021年1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房款830000元及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87万余元。
王朕办案团队接手案件后,多次与被告父母进行电话进行沟通,被告父母表示,被告家在鲁山县农村,一个人在郑州打拼,30多岁仍未结婚,买房支付的首付款多是向亲戚朋友所借。被告发病后,支付的医疗费亦是向亲戚朋友所借,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回到老家做保守治疗,现被告生活仍不能自理,没有生活来源。被告并非故意拖欠原告房款,实在是无能为力。
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为迅速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承办人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提出调解方案。经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使双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2021年3月25日,双方当事人到庭,当庭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被告协助原告将房屋重新过户到原告名下;原告退回被告支付的27万元购房款,第三人亦退回收取的被告费用5000元。考虑到被告现在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经上报院长审批同意后,依法减免了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审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本案被告的父母,对法官办案的细心和认真深表赞同,专门手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法院。对法官表示感谢。与其说是感谢,不如说是感叹,感叹法官的公正高效,感叹法律的威严神圣。是法官设身处地的调解让原被告握手言和,是法官温暖的司法为民态度让被告由衷赞赏。
定分止争是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的应尽之责,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做到秉公办案,公正司法,查明案件事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