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夯实司法为民根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4月26日,管城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争当五好执行员”实践活动。当日上午,管城法院执行局召开动员会对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动员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宣读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争当五好执行员”实践活动方案》,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凝聚执行队伍活力,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据介绍,“五好执行员”即政治好、作风好、服务好、办案好、口碑好,该活动将作为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以“五个一”专项举措为抓手,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据了解,为使此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管城法院执行局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具体落实,即“五个一”专项举措,具体为:每周组织一次政治业务测试,常态化提升政治素养;从执行员办事的形象、态度、效果等方面对每一名来院群众进行登记回访,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的群众满意度;每一名执行员每周开展一次“法律七进”活动,全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每周开展一次办案之星评选,将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判标准,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从群众表扬多、投诉少着手,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多方发力打造执行铁军。
动员会结束后,管城法院随即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争当五好执行员”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各执行大队分赴执行现场。
“寥寥数百字,满满感激情。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三天时间,办案效率高效。”4月26日上午,家住郑州的朱女士将一封感谢信、一面锦旗以及一束鲜花送给了管城法院执行干警侯开立手中。
去年10月份,朱女士将贺某起诉至管城法院,诉称其与贺某于2012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2月份双方开始同居并共同生活,先后生育二子,后因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朱女士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同居关系,二子由朱女士抚养,贺某支付二子抚养费。该案经管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朱女士、贺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二人生育的两子由朱女士抚养,贺某支付抚养费直至二子满十八周岁止,朱女士保障贺某每月一次的探望权。
然而,调解协议达成后,贺某仍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抚养费。于是朱女士的二子作为申请人向管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侯开立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贺某取得联系,并通知贺某和朱女士来到法院协商抚养费问题。
来到法院后,贺某以怀疑次子非亲生为由拒不履行。当日,朱女士带着次子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发现,孩子与贺某眉眼长得非常相像。于是执行干警从法律、亲情方面对贺某进行了劝告,告知其作为孩子的父亲,父子的血缘关系毋庸置疑,要担负起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树立好的榜样。
最终,贺某同意支付自去年10月至今年4月份的抚养费6万5,并于当日将钱款支付到法院账户,目前执行案款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