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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朱宏扬:笃行致远 初心如故

发布时间:2021-05-06 09: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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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学英模|||找差距|||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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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扬,2013年6月进入管城法院,现任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从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他娴熟运用各项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打击和孤立极少数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办理的案件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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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执行局的工作经历丰富了他的社会阅历,充实了知识储备,提高了应变能力;三年南曹法庭的工作经历增强了他的服务意识,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养成了任劳任怨、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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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朱宏扬再次迎来职业身份的转变,从南曹法庭调入刑庭,从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刑事案件无小案,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有全力以赴的理由。他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马某年近七旬,凌晨五点钟骑三轮摩托车到农贸市场批发蔬菜,在经过一没有路灯的小路时,不慎将被害人王某撞倒并逃逸,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被告人马某家庭困难无力对被害方进行赔偿,依法应判处其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庭审时,看着被告人马某那花白的头发、满脸的皱纹及当庭向被害人亲属重重下跪的认罪态度,让我深刻的感受到,被告人触犯刑律理应得到惩罚,但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本案决不能一判了之。”朱宏扬说。为此,他和书记员多次往返被告人、被害人家中做民事赔偿调解工作,在一贫如洗的被告人家中,其家属真诚道歉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同情谅解,放弃了部分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法院对被告人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取得了双方均满意的良好效果。

“胸怀法律,心存善念”,刑法虽是惩治犯罪的最严厉手段但绝不是目的,作为法官不能冷冰冰,而应以勇者手段,显仁者心肠,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官的人文关怀和司法的温暖,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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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任务繁重。2020年10月,朱宏扬参与审理了段某等三十二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复杂、涉及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长,卷宗就有满满两大箱。他与合议庭成员认真做阅卷记录、分门别类审阅卷宗材料、详细书写庭审提纲,庭审持续进行四天,起草判决书、评议案情通宵达旦连续一周,最终,形成了近四百页的判决,段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得到了严惩,为管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也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精品案例之一。

在管城法院八年砥砺深耕,他从一名怀揣审判梦想的青年到手举法槌、惩恶扬善的刑事法官,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人民法官是值得我矢志不渝为之奋斗终生的职业,我将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姿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笃行致远。凡事过往,皆为序章,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我将以身边的优秀法官为榜样,砥砺前行,让胸前的法徽闪耀更亮的光。”朱宏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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