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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恋爱期间向女友借钱 分手后拒不偿还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1-05-21 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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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与李某曾是恋爱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李某多次向女友闫某借款,分手后仍有33万余元未还,期间李某还与他人结婚后又离婚。近日,经过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李某的前妻与闫某达成执行和解,担保为李某还款。执行和解达成后,执行干警收到了闫某送来的一面写有“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的锦旗,感谢法院帮她顺利解决了此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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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期间,李某以资金周转、家人看病等理由向闫某借款,闫某陆续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李某转款,截至2020年8月李某尚欠33万余元未还。闫某多次催要果后,将李某起诉至管城法院。管城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闫某借款33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然而法院判决后,李某仍未还款。闫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且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经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于2020年5月21日与他人登记结婚,于2020年12月9日协议离婚。而闫某起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立案时间在2020年12月1日。

同时执行干警发现李某的离婚协议有违常理。离婚协议中显示,在财产分割上,女方名下的房产离婚后归女方所有,房贷由男方负责偿还,女方名下轿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车贷由男方负责偿还

执行干警说:“我们找到李某后,他并不配合,并且情绪激动,对抗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到法院,李某仍是自称没钱,于是管城法院作出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被执行人李某被司法拘留15日期满后,李某表示每月只能还给闫某六七百元。当执行干警询问李某向闫某借款的用途时,李某表示玩游戏充钱了,还有买了彩票。

执行干警告知李某,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要履行,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最后,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李某的前妻来到了法院执行局,以担保人的身份与闫某进行协商还款事宜,并最终以28万元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其自愿担保李某所欠借款28万元,七日内支付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担保的10万元,剩余13万元分期偿还。

目前闫某已收到第一笔还款5万元,她来到法院将锦旗送给执行干警,以此感谢执行干警对该案件作出的努力。(文/徐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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