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管城法院将线上执行作为工作重心,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孙某艳、孙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引起争诉,2019年刘某与孙某艳、郑州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刘某购买孙某艳的某房产。庭审中刘某还提交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孙某自愿为孙某艳完全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若出现违约,孙某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因孙某艳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向刘某支付违约金。后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艳支付刘某违约金(违约金以2380000为基数,自2020年7月23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3日止),孙某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某艳支付刘某利息(利息以800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3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3日止)。
因孙某艳、孙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8月初,该执行案件分到了执行二大队中队长侯开立的手里。此时郑州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于是侯开立将执行工作转移到线上进行。
侯开立在了解了执行案件后,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孙某艳进行沟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经过侯开立的努力,被执行人孙某艳同意履行。随后,侯开立立即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建立微信群,协商还款具体事宜。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孙某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违约金、利息等共计7157元。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