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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动报酬起纷争 管城法院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1-09-17 09:20:52


“感谢调解员老师的认真负责,为案件的调解做了这么多的努力。”近日,管城法院特邀调解员收到了两名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调解员帮忙要来了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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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庞某与石某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了庞某在某施工地点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室内顶棚批白翻边和楼梯地下室乳胶漆,还约定了劳务费用、生活费以及付款方式等,但工程完工后,石某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尚欠32162元未支付。与庞某情况一样,侯某也于同日与石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工程完成后,仍有24184元劳务费未支付。庞某、侯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分别将石某诉至管城法院。

管城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可以按照正在推行的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以达到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于是管城法院先行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了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袁凤巧接受指派后,首先认真翻阅卷宗,掌握了基本案情。但是因郑州7.20暴雨突袭,又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使得调解工作变得有些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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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袁凤巧没有停止调解工作,在此期间不间断地与石某电话联系,亦建议视频调解。石某起初以各种借口,对还款不作正面回应,也拒绝视频沟通。袁凤巧没有放弃,帮助石某权衡调解利弊,劝说其诚信做事,引导其积极应诉。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疫情解除后的第一时间,庞某和侯某来到法院,石某也如约到院参与调解,双方在袁凤巧的主持下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石某分两期分别支付庞某、侯某的劳务报酬,当日又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由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裁定书。

“法院在洪灾、疫情防控的艰难时期,仍然坚持用电话帮忙解决纠纷,我们很感动。”于是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文/杨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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