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风采】常菲:无悔选择 坚定前行 发布时间:2021-12-10 08:58:24
常菲,2011年通过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到管城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2012年、2018年分别被郑州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并多次获评郑州市中院“办案标兵”、管城法院“办案标兵”。
“案件不仅要办得快,还必须办得好”,这是她常说的话。在管城法院工作近十个年头,常菲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敢作敢为的工作热情。工作中,坚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开好每一次庭审,办好每一个案件。“刑事案件繁简不一,要想把大量案件做好,并非一件容易事,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面对案多人少情况,她在提升审判质效上狠下功夫,带领刑庭团队完成结案任务,本人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
十年中,常菲审理过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丰富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经验,她主审过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寻衅滋事案件、涉案金额20亿元的重大案件等。但她更重视办好每一个‘小’案件,明白司法审判与老百姓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审理李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时,被告人李某是工地保安,被害人贾某是工地工人,双方发生纠纷,致使贾某胸部右侧肋骨骨折。该案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并且李某在侦查阶段已认罪认罚。本可一判了之,但常菲考虑到二人都是踏踏实实的进城务工人员,想彻底化解二人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于是经过常菲多次调解,使案件最终有了圆满的结果,李某及其家属真诚道歉并积极赔偿贾某各项损失,贾某出具谅解书,主动降低赔偿金额,还恳请法院对李某明从轻处罚。
她不畏困难,敢啃硬骨头。除了办好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作为管城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核心成员,常菲始终站在扫黑除恶一线,牵头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等工作制度,高效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三年内她共受理30件涉黑恶案件,全部提前审结。她办理的段某某等三十二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刑庭分别被省政法委、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优秀办案团队”,被郑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工作要做好,个人学习规划也不能拉下来”作为庭室负责人,她凝聚全庭力量,注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时时保持学习的状态。她的书记员说“常庭长亦师亦友,她善于总结和学习,遇到新类型案件时,翻阅大量书籍、国家指导性文件、法律法规等,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在她的示范带领下,庭室干警在案件研讨中提升业务水平,在忙碌工作之余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仅2020年刑庭有五名书记员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
她是一名普通的法官,以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无悔选择、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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