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风采】王桂英:心之所向 行之所至 发布时间:2021-12-15 08:40:10
王桂英,中共党员,二级法官。2013年5月通过河南省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进入管城法院工作,2014年10月任助理审判员,2016年11月23日任审判员。自办理案件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60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多次被管城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办案标兵等。
“心之所向、行之所至”,是王桂英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切实牢记的初心和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努力地将每一件事都做到问心无愧。在她看来,既然选择了法院工作,就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中国法治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作为一名法官,我时常想,我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王桂英说,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路历练到员额法官,在秉持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她更想做一名“有温度”的女法官。工作八年来,在每一起案件处理中,王桂英都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从法理、案情、亲情等各个方面做工作,耐心聆听当事人的诉求,从中找出破解的玄机,化解矛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办案过程中,王桂英时刻以如履薄冰的心态面对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为了创新办案方式,她经常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时刻注意审判质量,积极探索办理案件新模式,领导团队学习、完善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各类文书的写作方式,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工作中累计的点点滴滴,都是在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添砖加瓦。
作为一名法官,王桂英时常激励自己要做到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不仅要有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生活阅历、廉洁的职业操守、弘扬正义的职业良知,更要有甘于寂寞、安于清贫、淡泊名利的个人修养,时刻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审判工作之余,王桂英也关注着普法宣传工作,多次至社区、机关进行普法活动,多次走访企业,将法律知识传播出去,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果说八年前的我是怀揣着对法官梦想和审判事业的憧憬和向往来到了法院,那么多年的工作实践则让我对审判工作产生了发自内心的理解、认同和热爱,也更加坚定了我成为一名新时代优秀法官的职业理想。”王桂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认为,走的每一步都是对自己法律梦想的追逐,这也是身为政法干警不容推卸的职责和使命。
王桂英说,在以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用自己的青春和担当践行着“事已立而迹不显,功已成而人不知”的实干精神,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以不负韶华只争朝夕的姿态奋力推动管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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