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司机打警察 醉酒乘客服刑又赔钱 发布时间:2021-12-23 09:20:46
2020年12月1日21时许,黄某醉酒后乘坐出租车到郑州市管城区某小区门口,因车费问题与出租车司机秦某发生口角并厮打,秦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秦某报警后,民警常某、辅警周某赶至现场,在民警对黄某进行制止时,黄某用手抓民警的脸、用脚踹民警的身体,致常某面部挫伤,常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管城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秦某诉称,他因伤情在医院进行诊疗,花费了一定数量的医疗费,并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等。因黄某拒绝赔偿,秦某向管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黄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4615元,判令黄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管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黄某饮酒后乘坐秦某驾驶的出租车,因车费问题与秦某发生口角并殴打秦某,黄某应当赔偿对秦某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赔偿秦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2767元,驳回秦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黄某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秦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管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执行干警侯开立多次打电话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强大执行震慑下,黄某将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该案得以执结。
喝酒出事的案例屡见不鲜,不仅伤及他人,更害了自己。所以提醒广大群众,谨慎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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