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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 卖假货真不行!

发布时间:2022-02-14 09:51:19


一网店销售的达利园产品居然是假冒的,这是怎么回事?近日,管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妥善化解了纠纷,被告还为调解员送来了“依法为民做主,执法替民解忧”的锦旗。

原告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一家网上店铺里发现疑似售卖该公司假冒的“达利园”产品,经购买后确认系该公司假冒侵权产品。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带有“达利园”字样的企业名称,冒充该公司旗下的“达利园”产品,严重侵犯了其专有使用权利。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遂将该店铺的经营主体郑州某商贸公司及该侵权产品的委托商山东某食品公司诉至管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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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立案后,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入驻南曹法庭的河南省豫宛商会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王苗雨进行调解。王苗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了解事情经过,组织调解,但被告郑州某商贸公司负责人牛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法联系。一周之后,王苗雨终于联系到了牛某,经过耐心的沟通,牛某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
因为牛某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对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维权行为表现出较为对立的情绪,在看到起诉状后否认自己侵权,不接受调解。
王苗雨耐心细致为牛某梳理案件,讲解商标侵权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引导其理解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诫牛某要汲取教训,合理守法正规经营。专业的调解,为双方沟通架起了一座桥梁,在王苗雨的耐心调解和对案情的详细分析下,牛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开始积极解决问题。
牛某说:“刚开始一听说接到法院的电话,内心非常恐慌,见到王苗雨老师后,经她一番调解引导,心里一块沉甸甸石头落地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牛某及时把赔付款转给了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满意,提出撤诉申请。
2021年河南省豫宛商会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入驻了管城法院南曹法庭,对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今年1月管城法院委派其调解案件147件,目前调解成功32件,意向待和解案件36件,调解员平和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近年来,管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2019年积极探索构筑多元解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人民调解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快捷、高效化解,进一步为群众提供更灵活便捷、公正高效的纠纷多元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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