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风采】郑嘉伟:坚定信仰 不负热爱 发布时间:2022-03-14 08:43:14
郑嘉伟,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自2015年4月进入管城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立案庭、民二庭、执行局、南曹法庭、行政(综合)审判庭工作,目前为行政(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自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他带领的团队被管城法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团队。
读大学时,郑嘉伟因志愿调配进入了法学院读书,从此被法学的逻辑美和结构美所折服,而法院作为法律国度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深深吸引着他。为了梦想的追求,毕业后郑嘉伟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管城法院工作。
进入法院以来,郑嘉伟先后在多个部门工作,由于立案、执行、审判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不尽相同,理论与现实的水土不服,让郑嘉伟明白了大学的学习内容仅是基础,基于工作实践的知识还需继续学习,正是各部门岗位的工作经历使他不断积累经验。例如,怎样把握好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尽量让老百姓跑一次的要求与当事人法律知识参差不齐导致材料不全的矛盾、行政审判中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与老百姓的诉求不尽契合的矛盾,都在考验着法官的法律知识储备是否充足、自身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司法为民的初心是否还在坚守的使命。
弥合理论与现实差距的法宝只能是坚守为民的初心和扎实的业务功底。在他办理的一起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当事人所租赁的沿街商铺因“住改商”政策的实施,临街门窗被行政机关予以封闭。但因行政机关在实施的过程中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被判令违法,因此应对原告当事人进行赔偿。因原告法律意识淡薄、保存证据的意识不强,导致其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请行政机关赔偿的金额。但是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原告确实存在相应的物品损失,只是价值不能确定。在此过程中,郑嘉伟了解到原告是一对外地来郑谋生的中年夫妻,因门窗封闭导致生意不能继续下去,生活不易。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一般而言不允许调解。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案件类型比如行政赔偿案件是可以适用调解的。他意识到该案不能单纯以证据证明力规则一判了之,为此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对行政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让其明白违法行政行为对原告的损害,同时也尽力安抚原告的情绪,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使原告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也是通过该案的办理,使他真正明白了“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真谛。
坚定信仰,不负热爱,肩扛正义,手持公平。“做一个尽心尽责、为民服务的法官将是我职业追求,我会更加坚定的走下去。”郑嘉伟说道。凭借踏实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郑嘉伟默默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在时代梦想下开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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