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阳,中共党员,1997年进入管城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民二庭法官,曾获评“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郑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法官心中有一架天平,它以良心的砝码评判司法公正;法官肩上有一种责任,它以精调细判求得定分止争;法官眼里有一道风景,它以法袍法槌法徽坚守职业的正义。作为一名法官,他始终坚持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神圣的使命。走进他的工作和生活,你会发觉,他能坚持十几年如一日,怀揣一颗公正、清廉之心,使公平与正义得以完美诠释,使法理与情理得以完美结合。他就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陈春阳。
怀公正之心展调解特长
陈春阳长年处于审判工作第一线,处理的纠纷琐碎繁杂。他深知小矛盾如果不及时化解,有时就会导致大冲突。在审理案件中他经常对当事人说:“在社会经验方面你们都是我的老师,我所作的只是给予法律上的指导。”把法官的姿态放低,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就容易化解。在调解过程中,他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时机,运用直接表述、心里暗示、循序渐进,甚至多次组织调解,把国法和人情融合在一起,设身处地体查当事人的疾苦,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
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件中,原告公司因拖欠被告公司货款无法归还,遂与被告达成《购车合同》,约定原告将自有的车辆抵给被告,车款从原告欠被告的款项中直接抵消120000元,原告须在30天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如逾期则每天支付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双方于当日进行了车辆交付。之后,原告一直未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陈春阳考虑到原告需从外地赶到郑州参加诉讼这一具体情况,为减少其诉讼成本,他马上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分析案情,释法明理,化解心结,阐明调解的共赢效果,并说服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当事人到郑州后,在当庭调解过程中,陈春阳了解到,本案还涉及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问题,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很可能会给当事人之间遗留下很多其他问题,这样不仅没有为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还浪费了司法资源。陈春阳当即决定连同股权转让问题一同进行调解。
最终,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把双方的三个纠纷一起调解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均称赞通过该案件的调解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保障了各方权益。双方对该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当事人说:“陈法官,您真懂我们生意人的心啊!”
怀清廉热忱之心树法官形象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是他不懈追求的法律意义。公正司法本是无助的当事人在悬崖边缘或在谷底深渊想要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是在司法道路上一路前行的铠甲。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他不为钱动,不为情惑,拒绝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他自己常说:“只有不贪不馋,才能心如明镜,公平公正的办案,睡觉睡的踏实,更能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做人。”工作之余,他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健身、摄影、野外越野均有涉猎,他常说:“生活也是工作的镜子,生活的质量高了,精彩了,工作的热忱和活力也就更大了。”就是凭着对工作和生活的热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他把每一天都过的忙碌而充实,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努力追求自己的价值。
他身居基层、心存正义、敬法慎独、无私奉献,在恪守公正之道中砥砺成长,今后亦将为守卫这片热土的和谐与安宁,付出甘之如饴,守卫司法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