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张伟向警方报案称自己曾于06年9月被同乡的吴涛等人非法拘禁,经警方侦查认定案件属实后,涉案人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控制。由于涉案人员犯案时均未满18岁,管城法院刑事少年庭受理此案后于12月22日在南十里铺小学公开审理此案,借此向该校同学们普发宣发,加强法律意识。
06年8月,16岁的张伟盗窃17岁的吴涛CD机一部,事后吴涛多次向张伟要钱,但只拿到部分。9月,吴涛开着辆三轮带着崔磊等伙伴回自己家帮忙收玉米,路上遇到了张伟,便将其拽上车带回住处,晚上,吴涛等7个人轮番对张伟进行殴打,并用烟头烫他,且不让他回家,第二天还强迫张伟干活,直到第三天才放张伟走。
非法拘禁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仍按非法拘禁罪处理。此案虽时隔3年,但仍符合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吴涛等人因犯有非法拘禁罪被先后判处刑罚,崔磊虽是同伙但其行为仍涉嫌非法拘禁罪。
本案涉案人员犯案时均未满18周岁,他们的行为反映出青少年对要债方式存在诸多法律盲点、对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认识也较为薄弱,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普法宣法。结合本案案情简单,易于听审,用法清晰,易于理解,适合在校园开庭,于是,管城法院刑事少年庭于12月22日在南十里铺小学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场判决涉案的崔磊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决其拘禁5个月。
庭审结束后,少年庭庭长张煜晖就该案案情向在场的数百名小学生进行了细致的解释,并结合情理法指导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养成遵法守法的行为意识,远离不法思想的侵害,在良好有序的法治社会中健康成长。现场,同学们向他们的“张老师”敬献了红领巾,并高兴的说:“我们现在知道什么是法庭了,法律原来离我们这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