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7月20日晚,在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小轿车撞了大货车。轿车上一死一伤,大货车因逃逸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全责。肇事者与受害者双方都没有料想过,事故发生后,自己的生活也随之陷入一连串意外中。更令受害人妻子郭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最终她从管城法院领到了20000元的司法救助基金,解了燃眉之急。
一、意外事故发生了
08年7月20日晚23时,郑州西南绕城高速驶向京港澳高速方向上,一辆满载煤炭的大货车正以50码的速度前行,低于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原来,驾驶车辆的李庆国是车主,但他没有驾驶证,这会儿他刚替下司机张亮的班,两人轮着休息。
23时50分左右,李庆国听到车后一声闷响,车身也发生了抖晃。但他没有停车。心虚,使李庆国选择继续前进。
行驶了4、5公里后,李庆国叫醒张亮,两人在高速上简单检查了一下车辆,车尾局部变形,一后车胎爆胎。随即,由张亮开车下了高速去了修理厂。路上,忧心忡忡的李庆国只是对张亮简单的说发生了一个小事故,但没事。
车祸现场这边,追尾的小轿车车身前半部整体面目全非,由于轿车从其右侧钻入大货车下面,副驾驶座上的刘瑞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司机郭磊全身多处骨折,伤势严重,已陷入昏迷。警方很快通知到了死者的妻子郭女士。郭女士得知丈夫刘瑞遭遇意外后已然痛不欲生,而当她得知司机郭磊伤势严重时已欲哭无泪,郭磊,正是她的亲弟弟。两个亲人,一人离世,一人重伤,孰料,迎接郭女士的,还有丈夫留给她的意外。
二、肇事一方上演乌龙
1.狸猫换太子
警方根据线索确定了车型,在修车厂找到了肇事车辆。08年12月18日,车主李庆国被警方传讯,只身前去派出所的他在录口供时说,开车的是张亮!
12月19日,李庆国一早就来到了张亮家。
李庆国告诉张亮,事故是一场追尾事故,一般是后车负主要责任,但是他没驾驶证,会因此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张亮有证,如果给警方说是张亮开的车,责任就小了,如果需要给对方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减少。
张亮很犹豫。
李庆国假称,有驾驶证的人让没证的人开车也是要负责任的。张亮一听害怕了。李庆国趁势说:“不会亏了兄弟的,该赔偿的我赔。”张亮点了头。随即,李庆国教张亮怎么回答警方事故的相关事项,并告诉他一定守住,不要听警察的话。随后又让张亮主动“投了案”。
于此同时,李庆国说服了张亮父亲,告诉张老汉事故不大,张亮会很快回来。
张亮归案后,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而被刑拘。
2.张家想翻案
李庆国家经济状况确实不好,他的姐姐不久前因意外事故不幸离世,救治时花光了李家的积蓄,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负担不小。这起追尾发生后,李庆国也仅能拿出2.5万赔给受害人,显然远远不够。但此后李庆国在张家人面前对于拿钱赔偿这件事就很少表态了,如此一来,张家人心里没了底儿,却还要直接面对受害人一家的巨额赔偿,觉得冤屈。
于是张老汉找来李庆国,提出把大货车卖了。李庆国心里不愿意,毕竟靠拉货生活,可这辆车上出过人命,心里一直别扭,嘴上也就没说不答应。
09年2月初,一个熟人找到张老汉想买车,张老汉也直言不讳讲了来龙去脉。熟人了解情况后直为张家抱打不平,他告诉张老汉,如果这件事的受害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张家一定会被判赔偿,到时候有钱不拿出来的话就可能面临强制执行了。张老汉听了更觉得,平白摊上本糊涂账不说,可惜了年纪轻轻的张亮,不如翻案!
3.各就各位
2月11日,看到儿子张亮一直没能从警方那里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张老汉索性去派出所翻了案。
很快,警方查明事实后将李庆国控制,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李庆国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逃逸……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张亮无责任。
然而此时张亮还是回不了家,因为他明知事实而作假证明包庇李庆国,其行为已涉嫌包庇罪。
一波三折,受害这一方领到法院司法救助基金
1.一个电话揭开了丈夫隐瞒8年的秘密
家住管城区的郭女士与死者刘瑞于01年因打工而结识,婚后感情甜蜜,07年出生的女儿更为这个不富裕的家庭增添了几分幸福。但自从事故发生后,顾不得伤痛的郭女士要处理丈夫后事,要照顾全身多处骨折的弟弟郭磊,还要照看一岁多的女儿。一边是家庭重担,一边是与日俱增的医药费用,肇事者还逃逸了!在小私企打工的郭女士快要撑不下去了。还好,刘瑞的姐姐刘琪常来帮帮郭女士。
08年8月的一天,郭女士帮刘琪接了个手机,电话那头的女人一上来就焦急的问:琪姐,刘瑞死了,我和孩子们怎么办啊?
郭女士一听就懵了,她是谁?孩子们是谁的??
事后她从刘琪那里得到了答案。原来,丈夫刘瑞95年在南方打工时认识了江玥,两人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办结婚证。江玥在98年、04年生下了两个女儿。后来刘瑞只身来郑州打工,认识了郭女士,领了结婚证,在郑州稳定后,他把江玥母女三人也接到郑州,租住在市郊。多年来,刘瑞一直两头跑,这个情况只有刘琪知道,郭女士和江玥8年来从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面对丈夫在离世后给自己留下的这个巨大意外,回想起曾经的幸福生活,郭女士很伤心,但坚强的她知道拼力扛好肩上的重任才是最关键的。但她也从刘琪那里了解到,江玥母女基本依靠刘瑞生活,如今,江玥会怎么办呢?
2.小姑子代理两个“弟媳”打官司
09年2月,郭女士从警方那里得知找到肇事者了,她很高兴,这是事故发生后最好的消息了。但是,郭女士逐渐了解到肇事者的经济状况也很不好,在收到过一次2.5万的赔偿后,对方就再无力赔付了,但是这笔钱仅就郭磊的医药费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8月,随着公诉机关对肇事者李庆国、张亮向管城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家属刘琪代理郭女士和她的女儿,以及江玥的两个女儿,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要求肇事者赔偿丧葬费、医药费、子女抚养费等共计42万余元。
原来,刘琪作为姐姐,尽管她一直觉得弟弟做得不对,但是到如今,手心手背都是肉,江玥又一再要求要同郭女士一样拿到赔偿,学过法律的刘琪决定同时代理郭女士一方和江玥一方。她明白,江玥和弟弟没有结婚证,所以江玥不具有法律承认的主体资格,而江玥的女儿作为非婚生子女却有资格可以作为原告要求赔偿。
对于刘琪的决定,郭女士也是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心理接受了,她只希望案子快些结束,因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太忙了。
3.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有问题
管城法院刑庭张法官接到此案后,面对案情较复杂,证据材料繁多,当事人希望快速结案这样一个情况,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工作,很快,张法官发现,江玥的两名非婚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是连号,而两个女孩的出生日期相距6年,这就说明出生说明这两份出生证明不是原始的,非原始的证明不足以证明两个女孩是刘瑞的亲生子女。张法官就此通知刘琪补充证据,但江玥随后递交的派出所证明、居委会证明均因基于那两份出生证明而开出,因此均存在瑕疵。此时做亲子鉴定已然不可能了。
随后,就赔偿数额问题,张法官安排了郭女士和肇事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郭女士了解到管城法院刑庭对特困受害人有司法救助基金政策,11月底,她向管城法院递交救助申请书。此时的郭女士心里没谱,毕竟自己是在向法院要钱,申请书上在写明自家的困难状况后,甚至连数额都并未写上,她只希望得到法院公正判决就好。
三、拨开云雾见希望,她喜出望外
2010年12月21日,管城法院就该案发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肇事者李庆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张亮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附带民事部分,有李庆国支付郭女士等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4万余元。因江玥的两个女儿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和刘瑞的血缘关系,被法院驳回了两人的起诉。
郭女士从张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心里已然感到了极大的安慰,尽管她知道肇事者不能够支付那些赔偿,但判决上的字字句句都还给了自己最公正的对待。此时令郭女士喜出望外的是,张法官交给她的还有20000元的司法救助基金。接过这些钱,郭女士喜极而泣,她没有想到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刻是法院给予了最大的帮助。
原来,张法官在接到郭女士的申请后极为重视,经刑事审判庭研究决定,按照管城法院自07年正式施行的司法救助基金的相关规定,向郭女士发放2万元的救助款。
1月6日,带着满心的感恩,郭女士再次走进管城法院为张法官送来了锦旗,上书:“真心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解后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