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一大早,管城区法院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100余名干警,在圃田乡政府的配合下到后屯村去强制执行违法占用土地12起案件,占地面积达1.8万余平方米。
“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拉开警戒线,开始拆除!”随着总指挥吴景禹院长的一声令下,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瞬间倒下。为严厉打击非法占地活动,遏止非法占地势头,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的申请,12月13日早晨8时许,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对12起违法占用土地1.8万余平方米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这是管城区法院今年以来最大的一次积极主动配合全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建地的行动,也是管城区法院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强制拆除非法占地的活动。
此次强制执行的案件是由管城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2月4日向管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海松、张留富等12人,地点位于管城区圃田乡后屯村,共拆除非法占地面积达1.8万余平方米。在管城区法院受理此案件后,对该违法用地、建筑在依法审查的基础上,快速受理。于当月5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裁定书,并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书和张帖了强制执行公告限期履行,但期限过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遂决定作出强制执行措施。此次事关重大,现场进行警戒,由法院院长吴景禹任执行总指挥长下达采取强制措施的指令,开始强制拆除。对重点强制执行的案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出强制拆除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12月12日前自行拆除其非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被执行人拒绝自行拆除的,由执行人员在确认建筑物内无人员和财产后开始强制拆除。
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建设是市、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部署,是规范全区土地市场和城乡建设秩序、加快管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土地非诉行政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是全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打击土地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行政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法律保障,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全区稳定和谐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