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聂先生为报纸上的一则征婚信息来到郑州见“有缘人”张慧,两天时间为她花了6000元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婚托的当。1月26日,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判处马玲及同伙张慧因犯诈骗罪各拘役5个月,罚金3000元。
09年6月的一天,山东省的聂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缘之恋”婚介所刊登的征婚信息:“刘丽,36岁,独自生活,温柔漂亮,曾是空姐,丈夫离世后独守一份雄厚资产,愿觅得一位有缘人共度余生。”聂先生离异后常关注征婚信息,又见这个婚介所的自我介绍上说是大型婚介,成功率高,受法律保护,有工商注册……于是聂先生拨打了联系电话,双方约定7月份在郑州见面,至于700元的中介费,也是先见人,谈的满意才付钱。
刊登“缘之恋”婚介所信息的正是马玲,她曾是正规婚介所的红娘,但已单干很多年。马玲接到聂先生电话后就联系了合作人张慧,让她假扮刘丽。张慧,41岁,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自09初年开始了与马玲的合作,由马玲在全国性刊物上刊发征婚信息,想办法骗来外地男子在郑州会面,由马玲收取高额中介费在前,张慧骗取男方钱财在后,二人再配合“闪躲”,均分赃款,完成一次婚托式骗局。而所谓注册过的缘之恋婚介所,也只是名目。
7月19日下午,聂先生来到郑州先和马玲见了面,稍后刘丽(张慧)骑着电动车也赶来了。聂先生看到穿着漂亮、举止温柔的刘丽后感觉很满意,当即就把700元的介绍费给了马玲。马玲走后,聂先生与刘丽一直散步聊天到晚上,期间,聂先生还去银行取了5000块钱。当晚分手前刘丽认真的说:“我们认识是一种缘分,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聂先生听得十分感动。
7月20日,二人见面约在了一商场见面。经过了一夜电话粥里的甜言蜜语,此时的聂先生已对刘丽言听计从。刘丽带着聂先生来到了金店里,认真的对他讲自己的有个大金坠子需要配条链子,聂先生当即表示要满足刘丽的这个想法。于是刘丽选了一条价值5230元的金项链。聂先生给了4900元,刘丽说剩下的钱自己可以刷卡,让聂先生在柜台前等着。带着金项链,刘丽挽着聂先生的手离开了商场。
下午,刘丽先是来到聂先生的旅社玩,而后谎称要出去给电动车充电,可是这一出门,聂先生就没再见到刘丽,再联系她时,刘丽则说自己人已在北京处理事情,回郑州后再联系。聂先生赶紧打电话联系马玲要找刘丽,而马玲则劝他说缘分这样的事情都是好聚好散,不可强求……这边,马玲和张慧则将金项链卖了,分了赃。起初张慧还有些担心,这次骗的有些多,前两次都只骗了几百块钱。马玲则安慰她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任他外地人能怎么样。
殊不知,聂先生发现自己遇到的是婚托后就报了警。警方很快顺藤摸瓜控制了马、张二人,赃物也如数追回。
此时聂先生也意识到自己的几个失误,一是没有看过“刘丽”的身份证。其实张慧刷卡时是需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的,这也是一个核实身份的机会。二是,对“刘丽”太痴情而没有留心观察出她的“大款身份”与电动车等一些生活细节的悬殊差异。三是,没有核实“缘之恋”婚介所的相关信息,比如工商登记。
管城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马玲、张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酌情判处二人各拘役5个月、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