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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三十六计”④:诉讼保全集约化

发布时间:2022-07-27 09: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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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涉企诉讼保全工作,提高审执工作效率,助力破解执行难,管城法院通过成立的诉讼保全中心,对诉讼案件采取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机制 规范流程

制定了集中办理财产保全工作机制,规范诉讼保全的范围、各项工作,明确了每一环节的规定动作,细化每一阶段的操作要领,有力推动了管理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破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专人负责 提高效率

通过对人员进行分组,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录入、上传和查控,分别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实现保全流程集约化,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保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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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审理的原告潘某与河南某房地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潘某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11月4日分别与河南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出借款项共计8000000元。后因被告未按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告无果后,2022年7月18日,潘某将被告公司诉至本院,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公司名下10820793.33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立案庭保全组及时实施保全裁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查询并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被申请人名下的四套房产予以查封。本案于三日内完成保全,为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创造积极的条件。

“进口”、“出口”严格把关

加大保全申请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采取形式与实质审查兼顾的方式。要求解除保全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把好保全“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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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制宜 审慎保全

对前景良好的企业注重“审慎保全”。对有发展前景、转型升级可能性较大的企业,结合企业经营及资产状况、企业信用等因素,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被保全人能够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利于执行的,及时进行保全变更。

文明执法 善意保全

对有一定履行能力,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的商事主体注重“善意保全”。合理运用保全措施,避免对涉诉企业财产超范围查封、扣押和冻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管城法院在涉企诉讼保全工作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公平原则为导向,灵活运用保全措施,不断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保障企业资金正常流动和业务往来的同时,引领激发企业的经济创新活力,全力推进建设更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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